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蔡进等90人减刑、假释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6-01-05 浏览次数:259
江苏省盐城监狱提请对以下90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假释,并将相关材料呈报我院审核。我院已于2026年1月5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蔡进等90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公示期限:2026年1月5日-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府南路1号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