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发力,吴中法院巧断彩礼纠纷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顾清晏 周静 发布时间:2026-11-06 浏览次数:252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虽共同生活,但时间较短,离婚时诉请返还彩礼,能否支持?返还彩礼的比例是什么?礼金、见面礼、改口费等如何处理?近日,吴中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将一起涉彩礼离婚纠纷化解在诉前,双方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短暂婚姻散场 彩礼之争难解
2025年3月,王某(女)与赵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前,赵某给付彩礼、"五金"及见面礼,王某也给付了见面礼和戒指。婚后两人因观念、习惯差异屡生矛盾,2026年5月一次争执后分居。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赵某则以共同生活时间短为由,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并将“五金”折价。关于彩礼是否返还、比例多少,见面礼、陪嫁物品如何定性,双方各执一词。
多元联动 柔性调处化分歧
法院研判认为,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并无实质争议,矛盾集中在财物定性与返还比例上,径行裁判易加深对抗。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将纠纷推送至区综治中心,由其统筹委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并选派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指导、邀请区妇联心理咨询师介入,形成“综治中心统筹+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心理疏导”的解纷合力。
鉴于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让双方充分倾诉。心理咨询师帮助情绪波动较大的王某纾解焦虑。面对赵某坚持要求全额返还的想法,调解员多次谈心,引导他换位思考王某的付出。经多轮疏导,双方情绪逐渐平复。
明晰钱款 法理兼顾解纷争
情绪稳了,接下来算清“钱”的账。调解员逐一梳理双方往来的款项财物,核实彩礼、“五金”、见面礼及戒指的给付时间、用途,查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赵某给付数额较大、日常开支多由王某负担等情况,并就财物定性听取指导法官意见。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及涉彩礼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析理,为调解方案划出了法律框架。
针对彩礼、“五金”折价、见面礼等多项诉求交织的情况,调解员提出“一揽子”处理方案,将各项款项一并折算为离婚补偿款,并把陪嫁物品归属纳入方案。经反复磋商,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赵某离婚补偿款7万元(含彩礼、“五金”折价款及见面礼等款项),其余财产、费用互不主张。目前,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协议履行完毕。
家事纠纷处理不只化解法律争议,更要抚平当事人情感隔阂。本案依托人民调解,融入法官专业指导与妇联心理疏导服务,既解开“法结”,也疏导“心结”,推动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吴中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指导+综治搭台+专业调解” 联动解纷模式,做实家事矛盾前端化解,守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