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与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就某大型住宅小区几十幢楼房的外墙及屋面修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范围及新增部分工程施工。由于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款项已全额付清,但新增工程的款项未予支付,建筑公司遂将该物管会诉至崇川法院,要求给付新增工程的款项60万余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阅卷审查后,组织举证质证,以证据为基础,锁定核心分歧。由于司法鉴定范围广、工作量大、费用高、周期长,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选择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用南通市、区两级法院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立的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灵活采取原告方申请并适当付费、被告方配合参与、造价协会推荐咨询机构或者专家、法院组织现场勘察的方式,力求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

庭审结束后,承办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会同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推荐的会员企业的造价工程师勘验现场,抽查新增工程是否已实施完成,拍摄记录现场实际情况。造价工程师结合现场情况及卷宗材料全面分析,现场抽查并科学测量维修部位实际施工尺寸,出具了咨询意见初稿,并交由当事人发表意见。

造价机构逐项核实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后,出具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意见书,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客观的专业依据。承办法官团队邀请造价工程师到庭解疑答惑,协助法庭组织调解,根据矛盾症结耐心劝导当事人,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努力促成案结事了。最终,因建筑公司申请新增工程款的项目中,有多报和重复的项目,双方当事人达成40万元的调解协议,建筑公司申请撤诉。

近年来,崇川法院每年受理建设工程案件近千件,判决结案的案件中有约三成因造价鉴定而延长案件审理时间,案均鉴定时间约为130天,个别复杂案件为280余天,建设工程案件“结得慢”成为诉讼的痛点。崇川法院建房庭利用建设工程价款联动解纷机制处理案件,既可加快审理节奏,亦有多方面成效,包括通过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推荐的造价专家出庭就鉴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客观性等接受当事人和法官咨询,为法庭查明事实提供专业支撑,同时帮助当事人和法官厘清工程技术争议焦点,协同调解,助力案件高效办理。下一步,崇川法院将持续利用该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经济与时间成本,高效化解建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