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作者:人民日报 尹晓宇 发布时间:2026-10-28 浏览次数:111
江苏高院21日对外发布了7件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私募投资基金、新类型担保等重难点法律问题,涵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
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的投资者诉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中适用先行判决的案例,法院依法判令上市公司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7.74亿余元。彰显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通过立体追责强化震慑力度,该案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某银行诉某机械加工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发挥司法专业优势,评估识别企业挽救价值,指导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同时,与工商联、金融机构形成“信息互通、方案会商、风险共控”的协同闭环,采用“债务重组+续贷支持+司法确认”的纾困模式,科学定制调解方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企业存活、就业稳住、债权兑现”的三方共赢。
在小张诉某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中,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制度盲区,法院制发了《关于规范未成年人金融服务边界、保障未成年人财产安全的司法建议书》,进一步厘清向未成年人提供金融服务的边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