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解纠纷 畅通邻里“连心路”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次数:60
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法官走进田间地头,通过“实地勘察+就地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刘某和赵某两家是多年的邻居,自2008年互换相邻土地之后,刘某在换得的土地上搭建养殖场并经营至今。现刘某以赵某侵占通行道路影响其通行为由,向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阅卷并与村委会沟通后,为全面查清道路现状,决定现场勘验,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协同化解矛盾。经实地查看,刘某养殖场西侧的道路旁有枣树、石块以及赵某开挖的土沟,确实影响正常通行。
据悉,双方互换土地已近二十年,往日关系融洽,近日因琐事产生隔阂。法官指着现场的障碍物说道:“老赵,你也看到了,这条路是老刘的必经之路。根据法律规定,邻里之间应当为对方提供必要便利,不能设置障碍物影响他人通行。” “法官,这块地是我换来的,我在自家的地里种树、挖沟,为什么不行?” 赵某面露委屈。
法官继续释法明理:“这土地虽然由你耕种,但你种的枣树、放置的石块还有开挖的这条沟,已经占据了部分路面,影响了老刘的正常进出。听说你们两家以前关系一直很好,何必因为这点小事闹矛盾呢?”
村委会工作人员适时劝道:“老赵,这么多年你们两家一直互相帮衬,我们也都看在眼里,还是把路清出来吧,别伤了邻里情分!”
刘某面露难色:“我也不想打官司,主要现在路不好走,养殖场的物资进出太麻烦,实在没办法才起诉的。”法官劝慰道:“老刘,法律会保护你的通行权,我们也会督促对方尽快清理障碍,大家各退一步,尽量协商解决,省得后续来回奔波。”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分头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法官又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进一步确定具体的处置方案。
“听法官和村里这么一说,我想通了,这事确实是我不对。我愿意配合将道路北侧的枣树、石块清理,再把地块的沟填平,保持道路通畅。”赵某搓了搓手说道。
“既然老赵愿意清理,我也接受这个方案,这件事就此了结!咱们以后还是好邻居!”刘某拍了拍赵某的肩膀,二人相视一笑。
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碾庄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邳州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理念,深耕基层一线,主动将审判阵地延伸至田间地头,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