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审理一起盗窃案.jpg

9月15日,南通市通州区实验中学阶梯教室内,没有日常授课的琅琅书声,取而代之的是熠熠生辉的国徽与庄严的审判台。南通通州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该院副院长、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李振男担任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拉车门”盗窃案,解锁“沉浸式”法治课堂,以法治力量护航青春成长。

当天庭审的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采取拉拽汽车车门的方式,伺机窃取车内财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一套完整规范的刑事案件庭审程序在同学们眼前依次呈现。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忏悔不已,主动认罪认罚。

经合议庭评议,法庭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等情节,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七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开启普法“加餐”。刑庭副庭长李金萍以刚刚审理完毕的“拉车门”盗窃案为鲜活教材,细致讲解盗窃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普及如何防范违法犯罪、做好自我保护等法律知识。同时延伸讲解校园欺凌、故意伤害、诈骗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青少年高发法律风险,告诫同学们擦亮双眼,果断拒绝不良人员的邀约,切勿因贪图小利参与盗窃、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牢牢守住人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