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毁自家被查封车辆阻挠执行 罚款!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曹元烨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264
“这是我自家的车,我还不能砸吗?我宁愿砸了也不还钱!”日前,一名被执行人家属无视法院的执行措施效力,对一辆已被法院查封的轿车进行打砸损毁,试图阻挠执行工作。这名被执行人家属为何冲动至此?事情还得从一起抚养费官司说起。
许某和李某原是夫妻,育有一子李某熙,两人离婚后孩子跟着妈妈生活。法院判决:许某支付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33000元;从2025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再支付1500元,一直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
可判决生效后,许某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李某无奈,只好向吴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立即开展网络查控工作,依法查封了许某名下一辆轿车。
次日,法院接到李某提供的车辆线索,值班干警火速赶到现场,并联系被执行人暨车主许某前来办理车辆扣押手续。交涉中,许某的妻子董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其称该车由其实际使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叫嚣哪怕把车砸了也不会让申请人如愿。尽管执行干警已经明确告诉她损坏查封财产的后果,但其仍不管不顾,抄起工具对着车一顿打砸,造成车辆轮胎、车窗、保险杠等多处损坏。
鉴于当时董某手里拿着锤子和剪刀,危险性较大,为确保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执行干警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请求支援。公安民警到场后,对董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派出所内,执行干警再次对董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并责令其到法院接受处理。冷静下来的董某当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
当天下午,董某和许某来到吴中法院配合调查。二人诚恳地向执行干警道歉,具结悔过,并积极凑钱将本案款项全部履行完毕。承办法官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尤其对董某的砸车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鉴于董某故意损毁法院查封财产,但及时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了本案应履行义务,吴中法院依法酌情对董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董某当场将罚款缴清。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执结,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益得到兑现,司法的权威也得到了切实维护。
对自家财产的处分权不是阻碍执行的挡箭牌,任何人毁损法院查封财产都将受到严厉惩戒。本案中,董某认为查封车辆是自己家庭财产,自己可以随意处置甚至损毁。但其在明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且执行干警已当场释明的情况下,仍持械毁损车辆,情节恶劣,法律观念淡薄。
面对该情况,法院与公安快速联动、协同处置——当天控制现场、当天带回调查、当天作出处罚决定,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表明:执行现场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妄图通过毁损执行标的阻挠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任何以身试法者,都必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