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口气,值多少钱|办案手记
作者: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周虹雨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1815
“这两年,你们不容易吧?”
庭长这句话说出口时,调解室里安静了几秒。被告公司负责人低下头,再抬起来时,眼眶已经红了。几分钟后,他主动同意6000元一揽子解决。而在此之前,双方已经僵持了整整一个下午,就差500元,谁也不肯退让。
这500元,真的只是钱的问题吗?
一桩8000元质保金纠纷,从中午调到晚上,金额从8000元一路降到5500元,可最后500元的缺口,像一道跨不过去的坎。
“生效判决都认定设备没质量问题了,凭什么还要让步?”原告济南某公司的代理人脸色铁青。
“设备趴窝两年,生产受了多大影响,谁来赔偿我的损失?”被告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也寸步不让。
这不是一桩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5月,双方签订《铝型材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总价76300元,余款8000元作为质保金。济南公司交付设备后,建筑公司于2024年9月以设备不配套、无法正常使用为由,诉请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海门法院以超过质保期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建筑公司先后申请再审,又上诉至南通中院,2026年6月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质量问题已有生效判决,8000元质保金本该有个了断。可真正坐到调解桌前才发现,双方争的早已不是8000元,而是一口气。
建筑公司觉得设备趴窝、生产受影响,两年官司输得憋屈,不愿付款,甚至想以培训义务未尽为由反诉。济南公司则因前案数次委托律师、异地开庭,也憋了一肚子火:设备已被认定无质量问题,自己却一次次被拖入诉讼,律师费、差旅费、时间成本谁来赔?他们拒绝再调试、培训,只愿在违约金、诉讼费上让步,坚决要求全额付款。建筑公司则坚持先补齐配件、调试运作、按合同培训,再同意支付8000元。调解陷入僵局。
背对背调解中,建筑公司提出配件值3000元,若济南公司不调试,就扣3000元,只付5000元。济南公司认为生效判决已认定设备无质量问题,无权扣减。经反复劝说,济南公司让步至7000元,建筑公司不同意;庭长共同参与调解后,建议济南公司同意6000元一揽子解决,建筑公司仍坚持5000元;在庭长、我和代理律师轮番劝说下,建筑公司同意5500元。此时已近傍晚,距6000元仅差500元。金额虽小,在济南公司看来却是极大的不诚信。双方僵持不下,一下午的努力眼看要付诸东流。
我心里明白:判决虽易,解纷不易。若再判决,建筑公司可能再次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造成程序空转,浪费司法资源,当事人也会再次被拖入反复诉讼的泥潭。双方都不缺8000元,缺的是一个台阶、一份被听见的委屈。可500元缺口,就是跨不过去。
庭长见法理劝说效果有限,便不再讲法条、算利弊,而是拉家常、听委屈。他给双方各倒了一杯茶,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看着建筑公司负责人,轻声问了一句:“这两年,你们不容易吧?”
就这一句,空气一下子软了下来。
建筑公司负责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只是低头盯着茶杯。庭长也不催,就那么静静地等着。几分钟后,他忽然摆摆手,声音有些哑:“算了,6000就6000吧,不折腾了。”
济南公司代理人愣了一下,随即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很小的案子,如果今天没有一揽子解纷,双方还不知道要继续拉扯多少趟,真的大大节约了我方诉讼成本。”
这场调解让我再次感受到律师之于调解的重要性:好的律师是桥梁而非旁观者。双方代理律师没有拱火,没有把调解当战场,而是一遍遍给当事人算诉讼账、时间账、经营账。有些话,法官讲是法理,律师讲是“再打下去,耗不起”的掏心掏肺。
最让我深受教益的是庭长的关键助攻。他看似不经意的那句关怀,不是扯闲话,而是一种司法理念的自觉——涉企纠纷,不能只算法律账,更要算经营账、时间账、生存账。
两家企业,一家为8000元质保金反复奔波,一家为设备问题停产憋屈,两年诉讼打下来,律师费、差旅费、误工损失早已远超标的额本身。庭长看到的,不是8000元的“小案”,而是两家企业被诉讼拖住的“大成本”。他没有停留在“谁对谁错”的判定上,而是把定分止争的落脚点放在“让企业活下去、让关系修回来”上。一句“不容易”,是共情,更是对涉企服务理念的践行。
企业要的不是一纸判决,而是从诉讼泥潭里脱身。当当事人被看见、被理解,对抗的情绪才有了松动的缝隙。人一旦被看见,气就消了一半;气消了,实质解纷的门才真正打开。这也让我更加明白,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底线之上,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大的解纷效益。一句家常话,把“定分止争”从判决书里请出来,落进了当事人的心里,也让“实质解纷”从理念变成了可触摸的温度。
小案不小,因为小案里也有大民生、大情绪、大成本。法官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努力让纠纷真正落地。判决可以确认权利义务,调解却能修复关系、终结循环。当晚的尘埃落定,让我更加深信:案结事了人和,是司法最朴素、最难得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