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上门 司法情暖桑榆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赵雨秋 吴迈 发布时间:2026-09-14 浏览次数:232
近日,新沂法院马陵山法庭上门巡回审理一起涉及长者照护服务纠纷案件,以务实司法举措守护银发权益。
该案中,某镇卫生院与被照护老人因养老照护服务费产生纠纷,该卫生院诉至新沂法院请求解除服务协议,被照护老人支付欠付服务费。
承办法官在核查案情时了解到,涉案老人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长期卧床。结合案件实际及当事人身体状况,法官决定把庭审现场“搬”到卫生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将司法服务送到老人身边。
庭审过程中,法官前往卫生院向老人面对面核实情况,耐心倾听其陈述与诉求,随后就地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本案纠纷核心争议为养老照护服务费支付责任主体界定不清,同时,涉案老人无自主生活能力,面临判决后无人照料、后续安置困难的现实问题。
法官在精准界定合同主体、厘清双方法律责任、固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兼顾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做到明法析理、情理兼顾。结合本案养老服务背景,法官逐条解读合同约定与相关法律规定,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释法说理,细致剖析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针对双方争议的责任划分问题,法官逐层拆解矛盾症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正视自身责任,以保障老人安心养老、正常照护为出发点,劝导当事人主动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如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裁判。经多轮沟通劝导,双方一致同意庭后进一步协商处理。
本次巡回审判全程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依托基层法庭司法优势,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涉老纠纷化解相结合,使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便民服务融为一体,切实以规范、高效、暖心的司法举措,筑牢老年群体司法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