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与综治中心共建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工作机制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孙洁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次数:71
为破解非诉解纷工作中调处事实认定难、争议标准不统一的难点堵点,近日,苏州市吴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工作指引(试行)》,共建司法鉴定共用平台,并从机制构建、流程规范、成果运用、监督管理四个维度提出11项具体举措,依托司法鉴定专业支撑,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增强诉前调解公信力,畅通“前端分流、诉中提速、全链提质”矛盾纠纷化解通道。
关口前置赋能,拓宽多元解纷路径
《指引》立足多元解纷工作实际,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推动司法鉴定机制全面前置融入非诉解纷体系,将专业事实认定、技术鉴证、损失量化工作嵌入诉前调处全流程。对于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就争议事项在法院鉴定机构名录范围内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中立评调报告、简易评估意见或者专家意见。
通过对纠纷争议提前甄别、堵点难点提前研判、司法程序提前介入,有效破解传统调解专业化不足瓶颈,改变经验式、协商式粗放调处模式,让非诉解纷有据可依、有证可查、标准统一,持续提升多元解纷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一体联动推进,建立全程实操标准
《指引》坚持“自愿、公开、公正、高效”原则,系统构建由当事人自愿申请、综治中心统筹推进、法院全程业务指导、鉴定机构规范实施、全流程留痕管控、鉴定成果高效复用的闭环工作机制,全面细化非诉鉴定适用范围、启动条件、移送流程、机构选定、成果运用等全链条规范。
精准界定适用场景。对综治中心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涉及专业技术争议的可启动非诉司法鉴定;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可在法院鉴定机构名录内择优出具简易评估、专家参考意见,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助力纠纷化解。
严格遵循自愿启动。健全法院与综治中心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对调处过程中需要专业技术判定的争议事项,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有序启动非诉鉴定程序。由综治中心配备专职联络员,负责材料初审、权利义务告知和流程释明,确保程序合法规范、全程透明。
实现法官全程指导。对拟启动非诉鉴定的纠纷,由法院对口业务庭确定指导法官全程把关,规范鉴定范围、材料质证及前期筹备工作。调处未果转入诉讼的,指导法官直接承办案件,实现“一案到底”,大幅压缩办案周期。
切实规范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鉴定机构选定流程,高效完成委托移送、事项交办、进度督办,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鉴定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同时,建立台账化管理、一案一卷、全程留痕工作模式,推动非诉司法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全程闭环管理,鉴定成果高效转化
《指引》确立鉴定成果全域适用,以减少程序空转,最大限度释放前置鉴定制度效能。非诉司法鉴定意见可直接作为多元解纷、司法确认的专业依据;对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非诉阶段固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材料、鉴定成果经依法审查后可直接作为审判证据使用,有效避免重复鉴定、重复举证,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通过提前锁定争议焦点、厘清事实边界、明确权利义务,为诉讼阶段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精准审理夯实基础,全面压缩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判质效。
今年1-8月,在297件案件中启用非诉鉴定,平均办结用时44天,大幅压缩纠纷处置时长,大幅压缩纠纷处置时长。吴中法院将持续提升前端解纷效能,全面抓好《指引》落地落细、见行见效,持续优化鉴调诉衔接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精度、速度和温度,深度融入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