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万8做“中胚祛痘”无效?法院判决厘清美容服务边界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宗冬艳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187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公众对美容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医美行业各类美容项目随之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多样。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中胚私定祛痘”项目无效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多次充值入坑,高额医美项目引纠纷
33岁的严某长期受痘肌困扰,希望通过美容项目达到祛痘效果。2023年3月,严某开始在某美容店接受祛痘、净螨活肤等项目,累计花费1.8万余元。一个月后,受“中胚疗法”宣传效果的吸引,严某充值8.8万元购买私人定制项目,并与美容店签订《祛痘美容协议书》,约定“祛除青春痘达96%以上,无效退款”,收据上备注“私定中胚”。一年后,严某再次充值1.3万余元购买新的祛痘套餐。2024年6月,因始终未见明显效果,严某与美容店协商退款未果,遂诉至吴中法院,主张“私定中胚”涉及医疗美容服务,且祛痘效果未达合同约定,要求退还此前支付的全部服务费。
何为“中胚疗法”?
“中胚”即皮肤中胚层,位于表皮之下。在美容医学的通常语境下,“中胚疗法”通常指通过微创等侵入性方式将有效成分输送到中胚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创伤性或侵入性医学技术,对人的容貌和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相关机构及人员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若“中胚疗法”涉及侵入性操作,即属医疗美容范畴,须具备上述相应资质。
拆解服务实情,明确美容种类
严某表示,服务过程中美容店采用微麻方式,先敷麻膏25分钟,再用仪器在面部进行滚针操作,面部出血并有恢复期。虽未能提供照片或视频,但其与美容店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中均用中胚指代该私人定制项目,并多次提及“麻膏”“修复期”“疼”等词。美容店则辩称,其提供的为生活美容服务,流程包括卸妆、洁面、仪器导入修护液、冻干粉、涂抹修复水等,不刺入皮肤。之所以使用“中胚”指代项目,系因生活美容也可通过振动、热敷或者手动物理手段将有效成分渗透至真皮层,与医疗美容的中胚治疗目的及效果一致。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店对于“中胚”的解释与专业含义不符,其陈述的服务过程及疗法与聊天记录中提及的“麻膏”“修复期”等内容矛盾,且未对“需用麻膏”作出合理解释,故认定某美容店提供的“私定中胚”服务在操作手段上具有侵入性,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经审查,该美容店仅有生活美容资质,并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证,故双方签订的《祛痘美容协议书》无效。鉴于严某已接受部分生活美容服务,法院酌定美容店退还中胚医疗美容项目80%的服务费,其他充值项目因不涉及医疗美容,结合服务期限、实际使用次数及合同约定等综合认定。一审判决后,美容店不服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医美消费兼具医疗与消费的双重属性,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消费者在决策时往往难以全面评估风险。结合本案及此类纠纷的常见成因,法官提醒消费者不宜轻信商家“轻医美”“微整”“无创”等宣传术语,对于商家“无效退款”“包治”“签约治疗”此类承诺保持谨慎,不宜将其作为选择机构和项目的决定性依据。在选择美容机构时,消费者应主动了解是否具备开展相应项目的资质,并保存好对服务内容与异常情况的文字沟通证据,以便依法维权。同时提醒医美机构,必须严格区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服务边界,严守行业经营规范,切勿刻意模糊项目属性、混淆专业概念,将侵入性、创伤性的医疗美容项目包装为普通生活美容对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