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诉前保全+调解”赋能涉企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132
近日,睢宁法院李集法庭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调解+即时履行”机制,高效化解一起标的额达170余万元的涉企加工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双方履行完毕不到一个月时间,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企业因账户冻结而陷入经营困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物流项目提供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除锈及油漆等事宜,材料分批次进场,进场后支付当批次费用的100%。后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加工完成的钢结构材料进场,产生加工制作费170余万元。因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约支付款项,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受理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证据材料后依法冻结某建设工程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该账户余额虽不多,却是该公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结算账户,被冻结后,企业资金往来、项目结算均受到较大影响。考虑到账户使用需求迫切,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迅速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组织双方协商调解。
法官一方面向某建设工程公司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督促其诚信履约;另一方面,考虑该公司经营实际,引导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协商确定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即时履行,支付全部加工制作费,同时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随即申请解除保全,纠纷圆满化解。
“账户解冻及时,公司经营基本没受影响,调解也让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某建筑工程公司代理人也坦言:“货款一次性到位,不用再走执行程序,法院的效率让我们很安心。”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诉前保全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以保促调、以调促履,推动涉企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护企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