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泽和万家”物业纠纷治理机制,推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社会治理效能,近日,洪泽法院将庄严的法庭“搬”进某物业公司办公室,就地公开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物业公司因业主未按期缴纳物业费,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业主道出了自己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法官,您看看我家这个窗台和墙壁,从搬进来就开始渗水,修了好几次都没解决,这物业费我怎么交?”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速裁庭庭长黄丛梅法官带领团队来到业主家中,实地查看墙壁渗水的痕迹、墙面脱落的范围,并详细询问渗水发生的时间、频率以及物业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庭审中,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黄丛梅有序组织双方围绕“原物业公司转让物业费用是否告知业主”“物业公司是否进行物业费催缴”“物业公司针对业主房屋渗水报修事项是否履职到位”“业主对物业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是否知悉”等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

黄丛梅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厘清物业与业主各自的权责,同时建议物业公司收集小区内共性问题,及时报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补齐服务短板。

庭审结束后,黄丛梅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愿,并针对物业公司与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提供精准普法,为后续实质性化解物业纠纷、修复物业与业主和谐关系预留调处空间,以妥善化解该小区内相关物业纠纷。

洪泽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通过强化示范裁判的引领作用,批量化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