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活”了,欠款有希望了
作者: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张珊 发布时间:2026-08-11 浏览次数:243
“这笔钱拖了这么久,我以为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想出这么周全的法子,真是帮了我大忙!”收到第一笔房屋租金后,王军(化名)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近日,无锡惠山法院洛社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棘手的欠款纠纷。面对债务人离世、继承人无力偿还的难题,法院跳出机械办案思维,探索出以租抵债、多方共赢的柔性解纷模式,让闲置农村房屋“活了起来”,让民生债权“落了下来”,也让困难家庭“稳了下来”,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雇主病逝债未清
八万欠款难追偿
张大强(化名)生前从事装潢生意,曾雇佣泥瓦工王军干活。后因经营不善,张大强累计拖欠王军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2025年8月,张大强因病离世。无奈之下,王军将张大强的法定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一番调查走访后,承办法官发现,张大强生前饱受疾病折磨,平日里还要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名下没有一分存款,唯一留下的财产,只有名下那一套农村老宅。
而张大强的三名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没有偿还能力。张大强的父母均年过八十,且母亲身患残疾,平日里靠务农为生的两位老人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张大强多年前已经离婚,其唯一的儿子小张,虽然已经成年,但目前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没有独立生活来源。
思来想去,承办法官的目光最终还是落到了张大强留下的那套农村老宅上。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相比于商品房,农村宅基地房屋受制于“一户一宅”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限制,变现较为困难,即便走司法拍卖程序,成交价往往较低,很难一次性偿还欠王军的钱。
欠债的是经济困难、只有老小相依为命的困难家庭,讨钱的是指望着这笔钱度日的王军一家,如何破局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难题。
创新“以租抵债”模式
巧破资产处置难题
判决不难,但是实质解纷才是真目的。承办法官深知,若直接判决张大强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张家祖孙三人极有可能因暂无履行能力,而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届时,两位年迈老人的生活将变得更难,小张未来的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影响。而王军那一笔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想要讨回来也并不容易。
显然,“两败俱伤”的结局,绝非大家所愿。
为妥善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几次三番往村里跑,围着老宅前前后后看了又看,发现房子虽然旧,但位置不算偏,屋前屋后干净敞亮,若有人打理,租出去并非难事。
经过充分的调查分析,一个念头在法官心里慢慢成形:既然房子不好处置,能不能让它自己“生钱”?用房屋租金来抵债,这样既不用卖房,也不用继承人掏一分钱,还可以定期偿还欠王军的钱。
随后,承办法官与执行部门进行沟通,围绕“房屋能不能产生稳定收益”“收益能不能合法偿债”“是否会增加继承人额外负担”这些核心问题进行反复讨论,最终敲定了“以租抵债”的纠纷化解方案。
专业运营稳定收益
案结事了皆大欢喜
方案确定后,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梳理利弊,并获得了双方一致认可。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指定小张作为遗产管理人,全权负责案涉房屋租赁运营、债务清偿等相关事宜。
可个人租户不稳定,万一租几天又空置,租金断断续续,债得还到何年何月呢?基于上述考量,承办法官建议小张可以委托专业的乡村房屋租赁公司帮忙处理房屋出租事宜。小张随后联系了本地一家公司,对方实地勘查后,表示可签长期合同,每年租金15000元。
专业租赁主体的介入,既解决了小张作为在校生无时间、无精力管理房屋的难题,同时也确保了案涉房屋长期稳定产生收益,让原本“沉睡”的闲置房屋变成了持续偿债的“资金活水”。
随后,在法院的组织下,小张一家和王军又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由房屋运营方将每年的房屋租金直接支付至王军的银行账户,直到全部债务清还完毕。同时,双方还约定若租赁期间案涉房屋遇征收拆迁,拆迁利益应当一次性优先清偿剩余债务。
至此,闲置的农村老宅得以盘活,王军的债权有了保障,张家祖孙三人亦无需背负偿债压力,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