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调解化纠纷 司法引导理性消费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邱熙语 发布时间:2026-08-05 浏览次数:294
近日,睢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美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原则,耐心疏导化解双方分歧,高效实质性解决纠纷,既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效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原告孙某系刚成年的消费者,其在某美容院咨询美容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相关医美套餐费用高达5万元。因自身暂无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且家中长期存在医疗开支压力,孙某明确表示无力承担高额费用,打算放弃消费项目。但涉事美容院为促成交易,未充分考量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孙某通过网络贷款方式支付费用。最终,孙某办理本金45000元的网贷用于支付医美费用,并与美容院签订美容服务协议。高额的网络贷款让本不宽裕的家庭负担急剧加重,孙某的家人得知情况后多次与美容院沟通退费事宜,双方就费用承担、款项退还等问题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美容服务协议并判令商家返还全部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民生权益的特殊性,全面梳理案件细节、核查证据,精准研判案件争议焦点。经了解,原告签约时刚步入成年,社会阅历较少,风险辨别能力、消费判断能力相对薄弱,对高额消费及网络借贷风险认知不足。而美容院作为专业市场经营主体,未尽审慎经营义务,导致远超消费者承受能力的高额消费及借贷行为,违背诚实信用经营原则,案涉交易权利义务明显失衡。为避免矛盾持续激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摒弃简单机械的裁判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柔性化解纠纷的优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工作。法官一方面耐心向消费者普网络借贷风险等法律知识,引导其树立理性、适度的消费观念,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向美容院经营者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不规范经营行为存在的问题与法律隐患,督促商家正视经营短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与法治宣讲下,双方当事人均认清自身问题、放下争议矛盾,自愿作出让步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结合原告已接受部分美容服务的实际情况,双方约定由原告自行承担15000元服务费用,剩余30000元贷款本金,以及后续产生的全部网贷利息等费用,均由涉事美容院全额承担。至此,该起棘手的消费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切实为当事人卸下高额债务负担。
该案的妥善化解,是睢宁法院践行为民司法、柔性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睢宁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多元化解工作,高效化解各类民生纠纷。同时,通过以案释法、以审促治,正向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督促市场主体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助力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