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36吨高酸油保住了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汤天意 袁媛 发布时间:2026-07-16 浏览次数:162
“由于整个过程中,我无法得知各位领导的姓名……最让我铭记在心的是如皋政法干警在危难时刻伸出的援手,你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由于实在找不到办案的法官和民警,远在广州的某油脂公司负责人将感谢信反馈至如皋12345服务热线平台。
原来是6月底,该油脂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将价值22万余元的36.03吨高酸油从广州运往江阴,因驾驶员与物流公司之间就运费结算问题产生分歧,车辆抵达江阴后,驾驶员不仅拒绝卸货,还将满载油品的车辆行驶到远离目的地的如皋,要求支付远超约定的运费和压车费。
高酸油属于液态工业油料,高温状态极易挥发变质,一旦损毁,油脂公司不仅要承担22万余元货物损失,还要赔付下游客户巨额违约金。
丰乐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多次组织协商无果,物流公司负责人避走山东。情急之下,为了防止驾驶员将车开走并卖货,油脂公司匆忙备好诉前财产保全材料,希望通过法院诉前保全控制货物。
如皋法院立案庭接到情况后,考虑到高酸油极易变质、易泄漏、起火爆炸等风险,立即派出经验丰富的张健法官赶赴车辆滞留地,希望能协同公安民警妥善化解纠纷。
一边是焦虑万分、濒临亏损的外地企业负责人,一边是满心委屈、不肯松口的驾驶员,双方僵持不下、矛盾尖锐。张健法官与公安民警分头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驾驶员诉说长途奔波的难处,厘清合法应得的运输费用,同时向驾驶员讲明法律底线,其留置的油品价值远超运费价值,如若油品变质损毁,需要承担扩大后的损失;另一方面劝导油脂公司体谅货运行业不易,在合理范围内可先行承担运费及滞留产生的相关开支,后续再向物流公司追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解决矛盾、化解隔阂。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现场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合意,油脂公司当场结清运输相关费用,驾驶员协助油脂公司将货物转运至江阴收货点,一场意外风险在政法部门的联动协调之下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