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2025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153件
作者:人民法治网 万森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344
创新“技改抵扣”“碳汇代偿”等修复机制
2026年6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2025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过去一年,江苏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332件,审结2153件,新增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江苏法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探索适用“技改抵扣”“补植复绿”等裁判执行方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电子制品公司污染环境案中,企业非法排放含镍重金属废水造成生态损害631万余元。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推动企业实施15个环保技改项目,抵扣139万元生态赔偿金,助力企业从重污染向绿色生产转型。
盐城东台法院审结聂某文等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责令被告人购买1450吨蓝色碳汇,用于沿海滩涂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替代性修复,探索形成“碳汇+司法”修复新模式。
严惩犯罪:全链条打击非法采矿、数据造假。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江苏法院坚持从严打击。盐城东台法院对跨域倾倒固体废物的吴某友、邓某从重处罚;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结宋某涛等14人污染环境案,对非法倾倒“毛垃圾”的介绍者、转运者、倾倒地提供者均判处实刑,斩断灰色产业链。
针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南通如皋法院审结某印染公司污染环境案,对非法干扰在线监测设备、逃避监管的责任人员均判处实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结某建设公司等非法采矿案,对假借“工程施工”名义擅自采挖黄砂的行为从严惩处,守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惩危害珍稀动植物犯罪。全省法院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275件、非法狩猎案件36件、妨害文物管理犯罪18件。苏州吴江法院对陈某来等3人判处劳务代偿,在太湖区域完成266小时岸线巡查;常州武进法院对太湖非法捕捞超20万斤水产品的被告人判赔220余万元。
南京玄武法院审结姚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对其非法采挖售卖苏铁、桫椤、金毛狗蕨等植物“活化石”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生态修复资金。淮安盱眙法院审结的张某等盗掘战国至汉代古墓葬案,入选最高法、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维护民生权益,黑臭水体治理与噪声污染化解。连云港灌南法院审结某镇政府不履行环保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政府制定黑臭水体修复项目,法院协同检察、生态环境部门支持修复工作,河道水质显著改善。无锡江阴法院审结系列高速公路噪声污染案件41件,推动运营公司采取安装隔音栏等措施,有效化解矛盾。
江苏法院主动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扬州召开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交流会,沿线8家高级法院、30余家中级法院达成共识。苏州吴江法院联合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法院向三地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解决跨域倾倒固废问题。全省新建6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省法院“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项目入选2025年度政法惠民十件实事。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江苏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为契机,进一步严惩污染犯罪,完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