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离异家庭监护缺位的情形,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监护人从“被动履职”向“主动尽责”转变,以司法刚性约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两名未成年人长期单独居住在家中,无成年人贴身照料……”这是吴中法院在审理张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案时,查明的令人揪心的事实。

张某某与王某某婚后生育三名子女。因感情破裂,二人长期分居,张某某在外地工作,携幼子共同生活,仅周末返苏,王某某则返回云南老家务工。另外两名未成年子女独自留守家中,长期处于无人监护、单独生活的状态,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日常生活无人照料,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现在向你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务必认真遵守执行……”为及时阻断监护缺位风险、筑牢家庭保护防线,吴中法院迅速启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向张某某、王某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责令双方立即终止未成年子女的独居状态,并在7日内采取实际居住、委托照护等方式确保子女24小时有成年人陪伴、看护与安全监护,15日内共同制定并提交子女生活照料、安全保障、日常监护方案。

为确保指导令不“空转”、落地见效,吴中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协同共治,主动函请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组成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协商会,统筹推进监护整改,开展联合实地走访,核查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现状,同时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机制,动态督导监护责任落实。各部门协同联动、同向发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让离异家庭留守儿童不再孤单。

在司法警示和多方督促下,张某某、王某某深刻认识到监护缺位的严重后果,双方商定由男方母亲赴苏专职照料两名子女,男方每周返苏两次陪伴她们,同时细化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回访中,工作组了解到张某某已遵照商定细则落实执行,肩负起为父之责。

吴中法院将监护责任落实与安全保障指导深度融入家事审判全过程,今年以来发出十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吴中法院将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断健全司法、行政、社会联动保护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