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变通促“双赢” 监督履行破难题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严龙飞 彭洋 发布时间:2026-05-20 浏览次数:284
近日,洪泽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智慧调解与柔性监督下,执行干警创新“自行变卖、现场履行”方式,既快速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失,一场僵持许久的矛盾在法理与情理的兼顾中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租金难执行,设备成“包袱”
某公司与乔某因房屋租赁纠纷在法院达成调解,乔某未能按期支付相应租金款项,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乔某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其名下暂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此时,某公司提出乔某在承租的商铺内还有一套闲置冷库设备,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冷库予以了查封。但经研判发现,若按常规流程对这套冷库设备进行评估拍卖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司法拍卖处置周期较长,冷库将长期占用李某的房屋,会导致租金损失持续扩大;二是冷库作为特殊设备,司法评估价值往往较低,且变现难度较大,不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
执行创新:法院监督下“自行处置”,现场执结破难题
如何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利益的同时,寻求一条高效、经济的“变现”之路呢?面对这一难题,执行干警并没有简单采取“一拍了之”的做法。在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履行意愿、冷库市场价值、冷库灵活变卖周期等因素后,决定采取一种更贴合本案实际的变价方案——在法院全程监督下,引导被执行人限期自行寻找买家,拆除冷库设备变卖,变卖价款当场缴纳执行款。
为此,执行干警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赶赴执行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法院的见证和监督下,被执行人乔某联系买家进场拆除设备,并将执行款全额缴纳完毕。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有条不紊,从自行变卖到案款到账仅用时一周。
案结事了:高效执行获点赞,司法温度暖民心
“没想到法院周末还为我们的事奔波,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回全部欠款,房子也终于可以再次出租了!”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表示。
被执行人乔某也如释重负:“法院没有一拍了之,而是给了我们自己找买家变现的机会,价格比拍卖高,设备也没有闲置浪费,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至此,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纠纷在执行干警的灵活处置与不懈努力下,得以高效、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刚柔并济,追求执行“最优解”
本案是洪泽法院执行局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推进执行工作的缩影。面对暂无存款但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时,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因案施策,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寻求“损失最小化、权益最大化”的执行方案。本案中“监督自行变卖”的做法,既避免了司法拍卖周期长、价格低的弊端,又及时清退了被占用的房屋,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