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解纾家事 同心守护少年安.JPG

时值第五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5月13日,洪泽法院刑庭立足家事审判职能,联合区妇联、高良涧街道关工委、惠民家园社区,共同开展家教共育联动调解活动。区妇联副主席田奕奕、高良涧街道关工委主任陈士扬、惠民家园社区副书记邓晋文全程参与一起探望权纠纷调处工作,区政协委员衡宏闻、江苏省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员孙岫共同参与调解,案件当场撤回起诉。

李某与张某离婚后,女儿随李某共同生活。张某在一次带孩子外出过程中,孩子发生磕碰,加之双方此前隔阂较深,频繁争执对立,孩子情绪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李某诉至本院,申请变更探望方式,只能在李某家中进行探望。

调解伊始,承办法官蔡晓霞向大家介绍基本案情,梳理矛盾症结,强调调解工作必须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核心。随后,家庭教育指导员孙岫发挥专业优势,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从亲子沟通、家庭教育、情绪管理等方面进行劝导,尝试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但由于双方积怨已久,沟通中发生争吵,调解工作一度受阻。

面对调解僵局,在场的政协委员、妇联、关工委、社区工作人员迅速接力,主动介入安抚双方情绪,从不同角度开展劝解工作。衡宏闻委员结合自身律师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双方诉求分歧;田奕奕副主席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传递暖心关怀;陈士扬主任从未成年人保护角度出发,强调家庭和睦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邓晋文副书记依托基层工作优势,劝解双方理性沟通、换位思考。

为打破对立局面,调解团队及时转变方式,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细致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摒弃个人恩怨,多为子女长远考虑。在多方反复沟通劝解下,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深刻认识到争吵对立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愿意理性化解矛盾。最终,李某主动提出愿意维持现有探望方式,申请撤回起诉。

此次调解是洪泽法院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家事纠纷化解的生动实践,通过法院、政协、妇联、街道、社区多方联动,将法理、情理融入调解全过程,既高效解决了家庭矛盾,又帮助当事人树立了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后,洪泽法院将持续深化多方协同联动机制,不断优化家事纠纷调解模式,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司法力量守护家庭和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