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军,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泗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继军从1996年办案以来,已审结各类案件1500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投诉。他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的20余篇调研文章被省内外报刊采用。2005年10月被确诊为肝癌晚期,经过两次手术后,依然坚持上班。他在住院期间通过电话调解成功了3个“刑附民”案件。
刘继军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宿迁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