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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睢宁法院法官助理践行“八荣八耻”
作者: 马娟 王波 加入时间:2006-04-28   

本网徐州讯: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睢宁法院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并认真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讨论。在学习讨论活动中,该院十名年轻的法官助理们积极踊跃,表现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

法官助理一致认为,人民法院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就是要牢固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它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对于法院整体建设来说,司法公正就是形象,就是尊严,就是生命。法官助理有义务迅速、快捷、高效履行司法职责,严守审限规定,遵守案件管理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形成待人、接物、处事的高标准,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社会提供高效廉洁的司法服务。睢宁法院法官助理要与时俱进,在职业化进程中贯彻“八荣八耻”,具体说来就是一要从自已做起,带头遵守法纪,严于律已,确保在品质上端正、在经济上和人际交往中清白;二是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装在心中,迅速、快捷、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消除拖拉的作风;三是要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学习,用规范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四是通过深入业务庭、人民法庭,锻炼庭审案件、庭前、庭后调解以及公正司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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