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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沭阳法院对法官考评实行“五化”管理
作者: 沭阳县人民法院 加入时间:2006-04-19   

    本网宿迁讯: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信访工作,提高法官综合能力,沭阳法院对法官庭审、听证能力考评实行“五化”管理。

  一是考评主体固定化。过去,对法官庭审考评往往临时组合,使考评委员有临时应付观念,被考评对象也有仓促上阵现象。为此,该院将1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分成固定的两个考评组,一组由负责行政、审监、执行的五名委员负责考评刑事、民事法官;另一组由负责民事、刑事审判的五名委员考评行政、审监和六个法庭;一把手院长视具体情况参加个案考评工作。实行考评人员固定和业务交叉后,使法官的庭审、听证更加合理、科学。

   二是考评对象特定化。该院规定,凡在审判和执行岗位上的法官,均列成明细表纳入考评范围;庭、局负责人的考评由一名院长牵头,组织至少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考评;院长庭审、听证案件至少组织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旁听。

   三是考评内容具体化。一是考查庭审、听证是否公正性,包括全面遵守诉讼法及实施意见、庭审程序规范、证据规则适用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定性准确等方面;二是考察庭审、听证效率,包括争议焦点、审理全案、庭审准备、发挥合议庭作用、小结、当庭宣判等6个方面;三是考察庭审、听证的艺术性,审判法官是否能够正确把握当事人心态、掌握诉辩平衡的技巧和措施、处理庭审突发事件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并且语言简练、表达准确规范;四是考察庭审、听证主审法官的职业形象,包括开庭准时、用槌正确、着装规范、口齿清楚流利、举止端庄、神态自若、语言文明、使用普通话、法言法语等。

   四是考评程序规范化。一是信息录入规范化。该院规定,需要开庭审理和需要执行听证、信访听证的案件,一律在每个工作日下班前,将当事人、案由、承办法官、时间、地点等信息录入电脑,进入法院网络综合信息系统,便于法官考评委员及时选择案件;二是考评内容登记规范化,将所有考评内容列表登记,进行分值划定,并将所有的被考评的信息登记造册,作出书面评语,考评人署名签字。

   五是考评结果公开化。每位考评委员会委员对被考评人员所审理听证的案件,于庭审、听证后,结合《审判、执行长、主审法官庭审、听证考评情况登记表》上记载的内容及时点评;每位考评委员每月至少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供两份书面庭审、听证考评评析意见,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编发《审判管理通报》;利用网络向全院通报,通报到具体庭、具体人、具体案件、具体优缺点;每位考评委员对每位考评对象进行综合结果打分,并将分值计入法官个人档案;进入法官档案前将考评结果与被考评法官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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