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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沛县法院畅通信访复查渠道
作者: 张宝乐 加入时间:2006-04-19   

本网徐州讯:针对年初出现的信访量较高,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明显减少的现象,江苏省沛县法院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从案件“进口”的立案庭和案件“扎口"的审监庭入手,畅通复查渠道,压降越级信访量,加强立案庭信访部门的接待来信来访与审监庭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及息诉息访职能的衔接,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月初至今,该院无一起越级信访案件发生。
  
该院注重从源头抓好对初信初访的处理,重新修订了《沛县人民法院涉诉初信初访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当天接待和预约接待的初信初访案件,不能息诉息访的,由立案庭信访部门或接待承办人直接引导信访人员进行申诉或申请再审。立案庭附信访接待情况流程表,立复查案件后移送审监庭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审监庭对已信访案件的复查不走形式,就案办案,将案件的复查与信访情况相结合,复查案件的同时做当事人的息诉息访工作,并针对息诉息访的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尽量确保在复查环节案结访息、事了诉完。对确实无法息诉息访的案件和上访人,审监庭及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防止发生越级信访。
  
对以往越级上访人员的案件,该院进行了全面复查。对目前正在复查的案件和经排查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由审监庭牵头,逐案进行全面复查,立案庭配合做好案情沟通、信访情况反馈和会办联络。对已终结的信访案件,由立案庭及时向信访部门报告;对符合终结条件的信访案件,由立案庭向上级法院报告,办理信访终结;对符合立卷复查程序的信访案件,由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移送审监庭复查;对不符合本院立案复查的案件,针对不同情况由审监庭向上级法院报告。立案庭、审监庭分工不分家,逐人逐案做好息诉息访工作,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法律释明和息诉工作,形成了立案信访申诉、申请再审之间的渠道畅通,避免了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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