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2006年一季度,宿迁市法院两级警队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了《值班巡逻规范》、《突发事件紧急预案》、《一周开庭计划上报制度》等十来项规章制度,细化警务工作指标,明确目标职责任务。中院专门召开全市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强调各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制度。 为有力促进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加大督察力度。一季度,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对全市法院法警队的制度执行、警务规范化等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出总结通报。通报中肯定各基层警队在日常的值庭押解和机关保卫工作中做到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规范言行,确保安全无事故。参照省院的物资装备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开拓思路,积极争取有效资金,投入警用装备建设,提升警用装备水平。同时,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省高级法院法警总队规定的年度训练计划,强化训练考核,努力提高训练质量,各基层法警队的规范化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督察中发现的问题:1、少数警员执行调警制度不力,存在庭审不到、迟到现象; 2、部分警队在刑事庭审中未严格按照最高院《四项规则》的要求配备警力;3、提押、看管人犯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特别是在押解死刑犯时没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检;4、执行警务工作中警容风纪不够严整;5、部分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建立待警、预警机制。 通报要求各大队对照督察结果,充分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限期整改,各警队要严格履行押解、看管的职能,严格执行提押规定,严格配警比例,重视审判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性事件。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各项职能的履行,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尽快提升我市法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