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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丰县法院联系实际开展荣辱观教育
作者: 邵海林 加入时间:2006-04-05   

本网徐州讯:43日,徐州市丰县法院召开院务会,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法院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为了保证学习取得成效,该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丰县法院法官行为规范》作为基本教材,开展“身边小事看荣辱”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按照加强自律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的基本要求,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培养高尚情操。

二是与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内外监督。根据法院工作特点,不断强化自律机制,保证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从严治院,重点抓好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法违纪查处工作,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按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维护纪律严肃性,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三是与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文明单位、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示范点、“文明窗口”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程活动,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批评有悖于“八荣八耻”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经常开展评议不文明行为等活动,鞭挞不文明行为,弘扬文明风尚,进一步引导干警增强荣誉感,增进人际和睦,推动法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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