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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徐州鼓楼法院规范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作者: 周琪 加入时间:2006-04-03   

本网徐州讯: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为保障代表行使权利,确保人大代表及时全面地了解、监督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年初,该院党组就积极运筹全区人大代表全年旁听法院庭审规划。近期该院党组就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落实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具体措施。在近日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和各代表团联席会上,该院规范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做法受到各位委员和代表的充分肯定。

一、建立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实

根据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性质特征,该院确定联络督办工作统一由院办公室扎口,由专人负责案件调度、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意见反馈和总结统计等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部门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规范选择案件,确保旁听效果

为避免代表旁听案件过于快速、简单、直白,该院从立案庭每旬提供的开庭排期表中,选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类案件,先行初选出能够基本体现庭审公正性、效率性、艺术性和法官职业素养和形象要求、能够基本包涵法律关系要素又具广泛普法意义的案件,报送给区人大;区人大综合评定后,按14比例确定旁听案件。这样做既能较好地保证代表旁听庭审的效果,又能满足代表履行监督职权的要求,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因案件选择不当可能增加的工作成本。

三、方便代表参与,积极做好服务

为使代表对旁听案件有更多了解,对庭审的质量与效果有慎重、客观、公正的评价,减少盲目性,该院对区人大最终确定的案件,要先期填写“旁听审判案件信息表”。该表内容包含案件名称、开庭时间地点、简要案情介绍、拟用法律条款,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姓名、职务及旁听代表需要注意的事项。为切实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代表监督、指导,实实在在地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法院除向各位代表发放“案件信息表”和“邀请函”外,还向代表预先发放“法官庭审情况评价表”,内容包含庭审公正考核(如是否公平分配诉讼各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和辩论时间,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定性是否准确等);庭审效率考核(如庭审准备情况、争议焦点把握情况、发挥合议庭作用情况、是否当庭宣判等);庭审艺术考核(如掌握诉辩平衡的技能、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职业形象考核(如是否开庭准时、用槌正确、是否着装规范、举止端庄、是否口齿清楚流利、语言文明等)。“庭审情况评价表”对各项考核项目均确定了评价分值,使代表对考评内容有了明确直观的了解,便于代表全面、客观、便捷地对庭审活动作出公正评价。另外,在代表的联络、接待上,专人负责、专人引导、有问必答;在代表参与的机会上,采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即:原则上代表编组参加,可以旁听报送确定的案件,也可旁听法院其他法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个别代表因事未能参加代表组团的,可以代表个人身份随时联系旁听其他案件,也可以参加另一编组旁听开庭。

四、及时总结反馈,促进审判工作

该院审管办、法官考评委员会同时参与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庭审考核。庭审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回收“法官评价表”,交审管办;由审管办总结人大代表评价意见,逐案写出案件评价报告,报告交与分管院长、庭长并与主审法官(合议庭)见面,最终报送法官考评委员会归入法官业绩档案。审管办还将对代表的“评价表”与“案件综合评价报告”立档建帐。办公室将每月开展的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辖区人大代表对法院规范的制度、细致的服务表示满意,纷纷表示一定观摩好庭审,行使好权利,为法院建设献计献策,为群众普法多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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