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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诉讼费用全部减半预收
点击次数:315  次      加入时间:2008-08-20   

本网镇江讯:近日,丹阳法院出台规定,对所有受理的案件全部减半预收诉讼费,案件审理过程中适用普通程序的,再由案件审判庭通知当事人交纳另一半诉讼费。

自去年国务院《诉讼费用收取办法》出台以来,丹阳法院案件受理数大幅增加,但由于受理的案件90%为简易程序案件,按照全额收取的诉讼费用,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又要向当事人进行退费,不但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还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成本,丹阳法院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了上述规定,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文章出处:丹阳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思寒 郑苏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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