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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法院用“五准法”加强诉讼调解
点击次数:206  次      加入时间:2008-08-20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盱眙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灵活手段,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化解各种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该院《民事简易案件庭前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该院设立庭前调解组,找准解决矛盾切入点、用准人民调解员、找准调解场所、用准调解语言、找准调解时机,积极实行庭前、庭内、庭后调解,重点抓好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商事等案件的调解工作,追求多调少判。今年以来,在审理的3857件案件中,因原告和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自愿息诉等原因而撤诉的案件和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达460件。

 

 

 

文章出处:盱眙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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