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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攻心伪证者终协助执行
点击次数:381  次      加入时间:2008-08-19   

本网无锡讯:818,江阴法院经过努力,将案外人作伪证不利因素变成执行协助力量,经过耐心动员协调,终于将一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执结。

江阴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等与被执行人洪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今年5月发现曾开过厂的洪某在另一塑胶厂内,但塑胶厂钟老板第一次讲洪某是门卫,第二次又讲厂区内所有房屋设备均是塑胶厂的,使执行人员难于找到洪某财产。

后在二个月的执行中,发现其证据有破绽,8月初法院遂对钟老板进行教育,钟老板及时悔悟,将洪某在塑胶厂内租赁一车间生产情况详细告诉法官,法官希望他拿出悔悟的实际行动。他遂负责动员洪某及时到庭,又对洪某履行巨额赔款作出担保,使案件及时执结,法院对钟老板从轻进行了处罚。(注:文中罗某、洪某、钟老板均系化名)

                              

 

 

文章出处:江阴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宋祥 庄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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