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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书
加入时间:2006-03-03   

申 诉 书

申诉人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 ) 字第 号 ,提出申诉。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与 理 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审 书抄件一份

申诉人

 

:

1.     本申诉书供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时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     申诉人栏,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3.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4.     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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