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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法院赴温州协助马佐里公司追回1100万元货款
点击次数:152  次      加入时间:2008-05-12   

本网盐城讯:55,东台法院许建兵院长收到一封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送来的感谢信,感谢东台法院履行服务企业发展职责,远赴温州助其收回1100万元的货款。

作为拥有巨额资产的外资企业,马佐里公司不仅在国内知名度高,在国外也较有影响。今年初,马佐里公司与温州某厂签订买卖合同。马佐里公司依约供货后,要求温州厂方支付1100万元货款时,该厂提出暂无现金履行能力,愿以一张2200万元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但要求马佐里公司先给付差额1100万元。对温州厂方这样的要求,马佐里公司十分为难。一方面,马佐里公司供货后急需大笔资金周转;另一方面,马佐里公司和该厂是初次合作,对其资信等情况都不清楚,如果再将1100万元贸然汇至对方帐上,风险太大,不仅可能损失货款,连这汇出的1100万元周转金都有可能无法追回。两难之下的马佐里公司来到法院,咨询能否通过诉讼追回货款。

东台法院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如果直接诉讼,可能影响马佐里公司与温州厂方今后的合作,便决定派员赴温州,与当地法院联系,通过工商、税务、商会、银行等机构查询该厂的资信及运转状况,并亲厂家实地考察。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76夜马不停蹄地多方查证,确认温州厂方有还款能力且有还款之意后,马佐里公司汇出了1100万元。

责任重于泰山。东台法院的两名法官密切关注着温州厂方的履行诚意,一旦出现再度违约不付款或转移财产的迹象,则根据马佐里公司申请,依法对该1100万元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经过周密细致的工作,马佐里公司付款3天后,温州厂方的2200万元汇票终于交付给马佐里公司。接到马佐里公司已收到汇票的消息后,一周以来一直绷紧了弦的两名法官才放心地返回东台。

 

 

 

文章出处:东台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孙华伯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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