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南法院调解成功一起涉台企业转让债务纠纷,台湾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元与其弟弟达成调解协议,由其弟弟分期支付其转让金90万元。

 

77岁李元解放前岁父亲到台湾生活,其弟弟与母亲留在灌南。1993年,李元投资一百余万元在灌南设立一机电材料制造企业。20067月,因年事已高,不便往来于海峡两岸经营管理,决定将该企业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弟弟,转让金自200611月到201011月分六次支付完毕。后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转让金变更为125万元。双方办理了企业法人工商登记变更,并交付了企业经营权。李元弟弟仅支付了35万元,余款90万元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李元遂提起诉讼,并申请对转让的厂房等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灌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因原告为台籍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双系亲兄弟关系,均已年逾六旬,属于特殊群体的特殊案件,决定着重调解,化解两位老人心结,促成双方和解以挽救亲情。经多次组织双方交流、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