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路当打粮场 一农妇惨死车轮下
作者:徐欣 发布时间:2012-12-31 浏览次数:512
尽管相关部门一再宣传政策,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但每逢到了粮食收获的季节,很多公路尤其是乡级公路就成了附近农民晒粮食的“打粮场”,这对他们来说的确会省事省力,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埋下诸多安全隐患,甚至还会引发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在新沂,一妇女就因在路边打晒玉米被经过此处的车辆撞到,当场命丧车下。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车辆驾驶人李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25岁的李胜家住新沂某镇,自有一辆小型普通客车。2012年10月17日晚上7点多钟,李胜驾驶着客车沿新沂市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而此时,妇女孙静正在此道路边上打晒玉米。李胜驾车行驶至此地段时,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当他看见打晒玉米的孙静时,两人距离已没有多远,李胜赶紧采取刹车措施却为时已晚,车子还是撞到了孙静身上,致使孙静摔倒在地。
李胜下车一看,顿时傻了眼,孙静躺在数米外的地方已不醒人事,李胜这时明白闯了大祸,急忙打电话报了警。当120急救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确认孙静受到重创伤势过重已经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孙静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内脏损伤死亡。
归案后,李胜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胜作为驾驶人员应当谨慎驾驶,由于其操作不当致使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因孙静在非打场、晒粮场所的公路上晾晒玉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庭审中,李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相关损失。其后,李胜与孙静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孙静近亲属各种经济损失14万元,孙静的近亲属表示对李胜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胜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疏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胜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妇女孙静为了在路边打晒玉米而惨遭横祸,她的家人虽然得到了赔偿,但她的死却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楚。教训是惨痛的,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法官呼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