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起诉到拿到调解书只用了一天时间,王刚在吴江法院震泽法庭的经历,让他忍不住要称赞法官办案的公正和高效。

 

王刚是在浙江金华从事饲料买卖的生意人,经过多年的悉心经营,生意还算红火。但饲料生意往往采用赊账销售的方式,多年下来,王刚手上积累了不少应收账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元,债权催讨无果则可能要承担坏账、呆账的风险,最后往往要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决。家住吴江的李强就因先后向王刚购买养鱼饲料,结欠王刚13万元货款未付。但此笔欠款经王刚前后催讨了多次,李强都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付,无奈之下的王刚只得将李强告上法院。

 

接到该案的法官当天就传唤李强到庭,经过询问之后,法官告诉李强,王刚起诉他归还货款的事实比较清楚,希望他能珍惜与李强之间良好的信用关系,尽快将货款支付给王刚,双方没有必要闹到开庭判决的地步,这样既能保持良好的商业往来关系,又能节约诉讼成本,减轻他们的诉累。听完法官坦诚入理的劝说,李强表示他拖欠货款不付确属不当,但由于目前手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给他一定的付款缓冲期,在年底之前一次性付清货款,如果逾期不付他自愿承担违约金。于是当天李强和王刚就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调解完之后,法院当天就给他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拿到调解书的王刚,非常感激地对法官说:“我以前为催讨货款打过不少官司,这次打官司之前,我也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要来回折腾几次,光差旅费就要花费不少,更不用说打官司花费的精力。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你们法官一天之内就帮我解决了问题,既使我的货款有了明确的着落,又帮我维护了生意上的合作关系,你们真心为老百姓办事会让我终身难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