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体温计招来大灾难 新沂一医生被打成重伤
作者:马以轩 发布时间:2012-12-31 浏览次数:442
新沂一男子李龙陪同母亲去医院看病的过程中,认为医院“不负责任”怒气冲冲前往“理论”时,竟然对值班医生施暴,一拳将其打成重伤。而导火索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温度计。近日,新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现年近31岁的男子李龙是新沂人。2011年9月21日,李龙陪同其母亲在新沂市某医院看病,其间,护士拿来体温计给其母亲测量体温。到了晚上9点40分左右,李龙发现几个小时过去了,体温计仍然还放在母亲的腋下,护士一直没有过来收回。这让李龙很是不满,他觉得护士怎么能如此不负责任竟然忘记收回温度计,越想越气的李龙便找到护士室“理论”,却被告知给其母亲测量体温的护士已经下班,晚班护士对此事并不知情。
此时,已经怒火中烧的李龙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他冲进医院值班办公室,并迁怒正在此处值夜班的医生赵博,猛冲上去抓住赵博朝其脸部就是猛的一拳。由于赵博事先并无防备,遭受李龙的一拳重击后,随即摔倒在地。不幸的是,赵博倒地时刚好脑部着地,当即不省人事。经法医鉴定,赵博的损伤为颅脑硬膜外血肿,两额叶挫伤,蛛网膜下腔少量积血,左顶后左颞顶硬膜下少量血肿、枕骨骨折伴气颅,构成重伤。
开庭当天,李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他说母亲在医院治疗,在感觉医院“不负责任”后情绪比较激动,头脑一发热就打了医生,当时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现在很是后悔,不该那么冲动。其后,李龙与赵博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主动赔偿赵博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2万元,赵博对李龙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龙因琐事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缓解医患关系,需要医院与病人双方站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冷静处理。唯有如此,才会有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