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两级法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督察“清网行动”的开展,规范在逃犯罪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到案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快案件流转节奏,强化节点控制。该市法院对该类案件实行网上随机分案,刑庭内勤在分案当日领取案件,即交给承办人,立案后 2 日内即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一周内开庭,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送达起诉书副本后 12 日内开庭,案件开庭后 3 日内必须评议。审委会或合议庭评议定案后2日内,裁判文书即可签发。

 

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该市法院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 10 日内宣判,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 20 日内宣判。并要求庭长、审判长切实强化对案件的审限管理,进一步加对延长、中止、扣除、中断等“四项”案件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