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司机假冒局长签字狂吞20万元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次数:325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邗江某局局长的驾驶员张某先后伪造该局局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笔迹,签名报销147笔开支,总计金额20.1万多元,平均3天一张发票,每天报销300多元。2012年9月12日,张某被邗江区公安分局逮捕,并于今年11月15日被邗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高额招待费”引起局长怀疑
2012年6月,邗江区纪委为检查各部门招待费用标准的执行情况,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全区机关、乡镇的招待费用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发现,邗江某局招待费用比往年同期高出数倍。该局局长也感到此事颇为蹊跷,决定把事情搞清楚。
“贴身”司机冒充局长签字
该局长和纪委检查人员仔细翻阅了去年七、八两个月的发票,局长对许多签有自己名字的发票都没印象,于是怀疑有人模仿他的签字。纪委工作人员立刻对这一情况展开了调查。财务室会计反映,局长的司机张某经常拿着局长签字的发票来报销,而且有人反映张某最近出手很阔绰。经邗江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张某承认了自己模仿该局局长及相关负责人签字报销发票的事实。
传统报销制度要堵漏
张某虽然得到了严惩,但此案也暴露了不少单位在财务制度方面的缺陷。现在,许多单位只要有领导签字就报销,财务部门也少有核实,导致漏洞的出现。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报销程序,财务人员应本着对集体负责、对领导负责的态度,对报销单进行严格核查,如此才能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