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徐某入室行窃盗得笔记本电脑后,以电脑内的不雅视频要挟失主,昨日(1226日),徐州铜山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

 

徐某为外来务工人员,曾在徐州某小区租住,后因故搬离。今年10月,徐某由于装修新房缺钱而动起了盗窃的念头,他供述称,因为曾在案发的小区租住时间较长,对小区环境和楼层构造熟悉,便决定去原租住房屋进行盗窃。徐某行窃的出租房位于楼房顶层,102日晚,徐某趁房中无人从楼顶天台翻窗进入该户,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以及其他物品。

 

两天后,徐某发现了失主存在电脑中的不雅视频,遂通过QQ与失主取得联系,以将视频发到互联网上要挟被害人,索要50000元。在获知自己的隐私可能被公布后,被害人随即向警方求助。1014日,被害人按照杨某要求到铜山区某高校交易,杨某在警方的组织抓捕行动中落网。

 

铜山法院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张扬他人隐私的方法进行要挟,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