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工程骗保金 故技重施落法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次数:222
一公司董事长伙同“部下”,三年骗走24家公司520万余元,而他们的招数只有一个:注册一个虚假公司,谎称公司需要建设车间厂房,近日,仪征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王某,今年49岁,苏州人,曾任仪征A公司总经理。A公司成立于2007年,刚开始是郑某为法人代表,但该公司一直处于筹建状态,为让公司运转起来,郑某就先以公司需要筹建厂房为由,招揽施工单位,然后,用施工单位先付的保证金作为公司的运转资金,王某与吴某为其担保。谁知,郑某竟将30万元保证金全部卷走失踪了,遂后,施工单位向王某、吴某追要保证金。不久后,王某接手了A公司,准备另起炉灶。2008年6月,他花4万多元请人以抽逃注册资金的方法,注册了B公司,担任董事长。为了还款和维持公司日常开支,王某四处举债,公司也因资金链断掉,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王某焦头烂额时,他突然想到了郑某的老路,决定故技重施。一天,吴某向王某举荐了尤某,同年底,王某专门在苏州设立了一家办事处,请尤某任“主任”,主要负责联系施工单位。并许诺,等公司运转正常后,将公司5%的股份奖励给尤某。就这样,一个虚假工程做诱饵,3年来陆续有24家公司“上钩”。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