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于苏南,男,1974年7月1日出生,上海市杨浦区人,汉族,小学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10110197407011231,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九监区服刑。2013年7月曾因犯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12月20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724刑初51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于苏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3月3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于苏南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11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鉴于该犯系累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于苏南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二十六日。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