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云,女,1995年8月26日出生,汉族,甘肃宁县人,高中文化,原北京教易有道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住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8月30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4年5月9日作出(2024)苏041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刘云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罪犯刘云以2024年4月20日的检查显示宫内早孕活胎(孕6周3天)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诊断,罪犯刘云处于怀孕期。

经查,罪犯刘云系怀孕的妇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刘云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