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以为前一天喝酒第二天早上就可以开车了,通过今天的学习才知道前一天喝多了酒,第二天早上也可能是醉驾,对于驾驶员来说必须杜绝酒驾,遵守交通规则。”参与庭审旁听的驾驶员表示。

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犯罪。6月20日,宿城法院刑庭法官王俊玲前往市公安局事故处理大队公开开庭审理四起危险驾驶案件,二十余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渣土车、商砼车驾驶人员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逐案对四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审理。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法官综合案件的具体事实、犯罪性质、危害后果、量刑情节等因素,当庭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拘役一个月十五天至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判处相应罚金,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的责任、对自身及家庭的影响等方面,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警示群众们今后要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秉承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不仅自己不要醉酒驾驶,同时也要劝导身边人不要醉酒驾驶,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切莫因为一时侥幸而悔痛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