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言伟:浅谈基层法院创先争优之路径选择
作者:张言伟 发布时间:2012-12-27 浏览次数:601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的深化,对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宿豫法院的实际情况,就法院如何围绕创先争优发挥并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
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基本需求
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必须深入调查了解经济发展形势对司法的根本需求,及时分析、研判实现更大突破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实际效果好的应对措施。对此,笔者所在法院组织了一次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全区十余家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摸清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基本需求。
一是既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又要着力满足其最基本、最普遍的需求。从调研走访情况看,一部分企业针对市场当前经济形势,提出了法院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导、积极构建审判机关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平台等一些新的需求和意见,绝大多数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还是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等展开。比如: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加强审判权的制约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加大错案追究力度;不断增加办案人员,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减少审理时间等等。
二是既要坚持法律效果,又要注重社会效果。在调研中,不少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导致劳动成本的增加抱怨较多,尤其在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形下,多数企业希望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统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与企业的生存发展,尽量通过调解方式灵活处理劳企纠纷。另外,有的企业指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要尽量满足涉诉企业的要求,如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转让资产偿还债权并实现资产盘活,达到三方共赢的目的;要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动态查封等手段,最大限度照顾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又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少企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法院要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要力所能及地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和指导,特别是针对当前劳动争议纠纷频繁发生的情况,法院可以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当前劳动争议中存在的问题,就企业如何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劳动者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帮助劳动者及时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以此减少劳企纠纷,让企业更专注于生产经营。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大突破之路径
一是围绕创先争优,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的根本。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立足于本职,着眼于自身,通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抓好审判工作,实现对全局工作的最大支持。只有狠抓第一要务,通过执法办案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面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实现更大突破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法院必须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在充分发挥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上下功夫,而不能脱离本职;必须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而不能背离法律底线。
二是围绕创先争优,抓好能动司法作为服务的着力点。围绕创先争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要求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办理中,要着力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法律培训,引导和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范、排查和化解经营风险;在司法改革的方向上,要使司法改革更能够符合国情,顺应民意,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包括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在审判工作中,要引导人民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社会和谐;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要积极推动公共政策的完善,帮助堵塞管理漏洞,努力消除管理隐患;在处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时,要依靠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办案与促发展和保稳定的统一。
三是围绕创先争优,抓好自身建设作为服务的基本保证。对于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主要任务,但同时要抓好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只有抓好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基础保障工作,才能为执法办案提供根本动力、组织保障和基层基础。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能动司法的工作思路,依法积极回应经济发展对司法的需求,不仅对执法办案,也对其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既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又要以为执法办案提供充分基础保障为目的,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加强调研,找准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着力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开展调研,认真排查、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反映到司法层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市委、区委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等,积极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对矛盾化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出类型化梳理和规范化判断,切实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应对能力。同时,要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促使有关单位规范行为、健全制度,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调整理念,增强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保障度。继续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要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真正做到全领域引入调解理念,全方位建立调解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与对话解决纠纷,充分发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自主消解矛盾纠纷。要坚持审查与协调并重,最大限度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为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深化改革,完善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工作机制。要围绕进一步增强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和有效性,切实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审判质效态势分析以及督查工作,逐步构建全院、部门和个人的三级审判质效评估体系,逐步实现质效评估体系与奖惩体系的有效对接;要将确保执行措施穷尽作为核心环节,进一步健全执行案件质量的内部评控制度;要坚持规范操作与有效制约并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努力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进一步强化民意的收集、转办和反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健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形势研判与决策机制。
四是转变作风,提高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民信度。一是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的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二是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意识,加快审判、执行工作流转速度,以快捷的审执减轻民忧;三是更加注重办案的综合效果,努力追求胜败皆服的办案效果,以积极的态度关心民益;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以优质的服务减少民怨;五是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透明的审判满足民愿;六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亲民、为民的要求,以司法的人文关怀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