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搞船厂生意,身价上千万的有妇之夫,花言巧语将妙龄女子章某骗走,两人谈起了恋爱并同居。邢某以各种借口先后从章某处骗取现金达13万余元。近日,仪征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7年。

 

2012年某天,邢某应朋友之邀来一家足浴房享受,年轻漂亮的章某在为其做足疗时,听邢某说一年能赚三、四十万,心里不免一动,两人眉来眼去,邢某见机跟章某互换了电话号码,并约章某第二天到某宾馆见面,章某如约前往,邢某声称自己是开船厂的,自己在北京、上海也有工程,并承诺每月给章某2000元,章某以为傍上一大款,从此不用再辛苦上班,所以便欣然同意,并与邢某发生了性关系。谁知以后的几个月内,邢某编排了众多谎言,先后28次从章某手中骗取了人民币13 8140元。

 

经审理查明:2012320日至同年87日期间,被告人邢志华虚构自己身份证及钱包被偷无法取钱,自己在北京承办会展中心钢结构工程需要资金,请客吃饭送礼需要钱等事实,先后28次从被害人张爱俊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38 140元,其中部分用于挥霍。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