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有一家酒店开业3年多,少有人问津,但却丝毫没有倒闭的迹象。原来,这里竟是一黑社会性质团伙的办公地点。老总马某曾是一名下岗职工,后来居然成为一帮刑满释放人员的大哥。但邪不压正,“黑老大”终究落马。近日,仪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4年。

 

40岁的马某曾是一名下岗工人,干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搞过回收废旧轮胎生意,因采取些旁门左道的手段,他也赚了一些钱,于是,开始把目光转向了放高利贷。通过打小广告的方式,马某放出了第一笔贷款,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走上了放贷生涯,并一发不可收。

 

为了放贷,马某刚开始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以筹措放贷的资本,后来生意越做越好后,又向银行“下手”以稳定自己的资金来源。生意如日中天,投入马某麾下的人也越来越多。为了能更好地安置手下,马某办起了一家酒店,实际做的却是“地下金融业”。短短几年间,马某以10%20%甚至更高的利息把钱放出去,收益数以十万计。放出去容易,收回来难。马某为了“治”那些欠钱不还或是抢他生意的人,纠集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当自己的“小弟”,命令他们采取锁门、堵门、扬言闹事等方式恐吓、殴打,非法拘禁、实施“捆绑式跟踪”、过期罚款等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本付息,先后有50多名受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更有人因承受不起高额利息,被迫背井离乡,致使数家企业倒闭。常言道:“出来跑,迟早要还!”作恶太多的马某团伙终归还是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职务侵占罪”等6宗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处以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