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处置一起矛盾激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作者:胡国玉 发布时间:2012-12-27 浏览次数:566
12月14日,在江宁区公安分局滨江开发区派出所会议室内,来自上海、安徽等地的28名工人,终于从江宁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手中接过被拖欠了一年之久的工资,他们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经江宁区仲裁委裁决,南京绿洲公司给付戴道云等28名工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742727.86元。裁决书生效后,绿洲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戴道云等28名工人于8月下旬向江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涉案的28名工人亦多次到江宁法院,要求尽快执行,部分工人维权心切,情绪激烈,扬言如年底解决不了问题就要采取过激行为。12月3日,有部分工人拉起横幅,围堵绿洲公司滨江分公司大门及周边道路。12月4日,工人再次围堵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管委会。
针对这一突发情况,江宁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承办人员开会研究执行方案,并立即启动在仲裁时,由工人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查封的滨江分公司内钢构件等相关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同时查找被执行人绿洲公司已被张家港市法院执行到位的30万元债权。然而,就在江宁法院对查封财产的拍卖程序中,此案的另一案外人南京林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江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为了钝化矛盾,江宁法院将案外人通知到场与工人见面,协商解决途径。经过连续三天的法律释明及思想工作,12月5日,南京林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为绿洲公司垫付30万元工人工资,加上先期执行到位30万元,在总额60万元的基础上,28名工人同意裁决书确定的工资部分予以全额给付,经济补偿金部分自愿放弃执行。一起随时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江宁法院执行局的灵活处置下最终尘埃落定,当28名工人将执行到的工资拿到手时,这起事关民生的执行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