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商事审判“四项机制”接轨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肖文明 发布时间:2012-12-27 浏览次数:350
如东法院商事审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四项机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保障各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辖区企业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全面排查、有效预防,积极支持企业健康运营。
做好判后释法、判后答疑等释明工作,使当事人对判决理由加深理解,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不必要的上诉、上访、申诉等情况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组织“法官讲坛”、集中案例讨论、组织讲座培训、邀请金融领域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增强商事审判法官的专业性,切实增强了商事案件的调解能力与调解技巧,提高了商事案件审理水平。
结合商事普法教育宣传、大接访、公布典型案例等活动,定期汇总整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交易风险提示,以商事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增强对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
在商事纠纷矛盾日益复杂化的形势下,在企业不断更新的司法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下,如东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始终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商事审判“规范、保障、促进”的重要作用,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