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流动服务点,办事就方便了”,王老汉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说。一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不到20分钟就顺利化解,成功结案。近年来,新沂市法院在16个镇建立10个巡回审判点,切实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让百姓享受便捷的司法服务。

 

该院大力推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答疑”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审判人员坚持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到巡回审判点接访咨询、审查立案、开庭调解或者普法宣传。对当事人因交通不便、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对涉及外来民工的案件以及赡养纠纷、相邻纠纷、简单债务纠纷等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当场立案,当场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针对一些社会矛盾突出的类型案,该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审判过程中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群众等现场观摩,以案释法。

 

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审理517件,就地审结民商事案件459件,现场调解结案453件,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法律咨询80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