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频发交通事故应引起重视
作者:房东升 王蒙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828
2011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遭遇车祸身亡的案件6起,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环卫工人在清扫机动车路面时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环卫工人频发交通事故,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多为交管“真空”期。6起案件中有5起发生在下午两三点或晚上九点以后,道路交通管理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很多司机都放松了警惕,车速较快。
二、事故多发生在路况较好地段。6起案件案发地分别在谷阳大道、南徐大道、长江路等路段,路面较宽,路况较好,车流量大,车速较快,驾驶人员往往麻痹大意而发生事故。
三、受害人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6名受害人均没有统一醒目的工作服,除2人身着反光背心外,其余均无任何防范设施,在清扫路段也未设置“正在清扫”的提示标志。
四、受害人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6名被害人均为小学三年级文化,受教育程度低,其中3人年近60岁,3人年近50岁。
事故原因分析:
一、驾驶人员的存在安全意识盲点。6起案件中,有5起均因司机未有效观察路面状况,撞上环卫工人致其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司机注意点集中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横穿马路的行人等,而忽视机动车道可能存在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加上车流量大,视线受到遮挡,造成事故发生。
二、道路环境污染较重。事故发生路段杂物较多,沙石、粉煤灰、渣土经车辆碾压坚硬无比,清扫车无法清理,只有人工作业才能清除,环卫工人往往延长工作时段冒险作业才能完成清扫工作,增加了安全隐患。
三、环卫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环卫工人整体年龄结构老化,受教育程度低,对自身工作环境安全、作业危险、如何防范等等不关心、不争取,冒险上路作业情况时有发生,加之年龄大灵敏度减弱、反应能力差、观察不到位等等,也是造成事故时常发生的一大因素。
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环卫“硬件”设施投入。如增加城市道路机械清扫设备,实现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保洁方式,降低人工保洁作业的劳动强度,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收入,逐步改善环卫工人年龄老化的现象。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路面巡逻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重点路段与无交通指示灯路段的巡逻,超前整治交通秩序,为交通秩序奠定良好基础,交警部门应加强路面管控,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大建筑工地材料运输管理力度。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文明、规范作业制度,并依法查处各类工程车辆和建设工地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沿路抛洒滴漏现象发生。
四、加大道路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卫意识,保持城市道路的环境卫生,理解、支持环卫工人的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路面作业的危险性进行提示,要求环卫工人不断提高安全作业意识,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在社会保障方面,积极安排从业人员加入环卫工人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职工互助互济综合保障,在环卫人员遭遇大病、车祸及其他意外时,可以给予积极的经济补偿和相关保障。